主 旨:請各證券商自 107 年 8 月起,於本公司「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申 報上月份業務別累計損益資訊,請查照。 說 明:為瞭解證券商各月業務別累計損益情形,本公司「證券商申報單一窗口」 之「月報財務報表申報」項下,將新增「證券商每月申報業務別損益」申 報內容,並自 107 年 8 月 1 日上線,請證券商於每月 8 日前,依 下列說明申報旨揭資訊(申報畫面如附件): 一、依業務別將所有收益、成本、費損等歸屬或分攤至「自營」、「經紀 」、「承銷」、「財富管理」、「國際證券業務」五大類申報,無法 合理歸屬或分攤至前五項業務別者始置入「其他」欄位,並說明「其 他」類別包含之項目,淨利益係填入正數,淨損失填入負數。 二、有關其他利益及損失:會計項目代號 602000 類別以下的科目,請依 業務別歸屬或分攤至「自營」、「經紀」、「承銷」、「財富管理」 、「國際證券業務」五大類,無法合理歸屬或分攤至前五項業務別者 始置入「其他利益及損失」欄位,並說明「其他利益及損失」類別包 含之項目;另請單獨列示「權益法投資損益」會計項目之相關損益金 額。 三、上開「自營」、「經紀」、「承銷」、「財富管理」、「國際證券業 務」、「權益法投資損益」及「其他」之各類損益加總金額應與月計 表所申報之會計項目代號 902001 稅前淨利(淨損)金額相符。 四、非曆年制證券商於申報時,請按曆年制將單月份金額相加後申報,將 不進行上開說明三之檢核。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法源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植根國際資 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交易部 (含附件)、電腦規劃部(含附件)、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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