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 113180092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3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第 4、28-1、40 條 (113.03.11)
  •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股票上市申請書」、「初次申請股票
    上市(掛牌)或申請改列上市(掛牌)申報書」及「本國發行人發行新股
    申報書」,並公告日起實施
    

    主    旨:修正本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或申請改
              列上市(掛牌)申報書」及「本國發行人發行新股申報書」如附件 1  至
              3 ,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    據: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及 113  年 3  月 11 日臺證上一字第
              1130004215  號公告辦理。
    相關圖表:
  • 附件 1 股票上市申請書.PDF
  • 附件 1 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 附件 2 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請改列上市(掛牌)申報書.PDF
  • 附件 2 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掛牌)/申請改列上市(掛牌)申報書.DOC
  • 附件 3 本國發行人發行新股申報書(初次上市前或改列上市前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一定比率公開銷售案件適用;屆滿 個營 業日申報生效).PDF
  • 附件 3 本國發行人發行新股申報書(初次上市前或改列上市前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一定比率公開銷售案件適用;屆滿 個營 業日申報生效).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