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於上市審議委員會簡報及評估說明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Guidelines for Presentations, Evaluations and Explanations Given by Companies Applying for Initial Stock Listing and Relevant Staff at the Securities Listing Review Committee"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2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04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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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四日廢止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
  上二字第 1041706420 號函廢止;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四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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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
  一字第 1041802867 號函核定修正第 4  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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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
  第 10018006111  號公告修正第 7  條條文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
  第 0991704641 號公告修正第 2  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全文 異動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核
  定修正第 7  點條文
全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