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名  稱:

證券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申請居家辦公指引 

Guidelines for the Work-From-Home Application by Securities Firms in Response to COVID-19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4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03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三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
  1120503225  號公告修正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證券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事件申請居家
  辦公指引;新名稱:證券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申請居家辦公指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12
  0345171 號函同意照辦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
  1110019872  號公告修正第 2  點條文及第 2  點條文之附件;並自即
  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1103
  55012 號函同意照辦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四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
  1100013163  號公告修正全文 3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1003
  46371 號函同意照辦
全文 異動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五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
  第 1100009838 號公告修正全文 3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10
  0345740 號函同意照辦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
  字第 1090023032 號公告修正全文 3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9
  0371840 號函同意照辦
全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
  字第 1090006781 號公告全文 3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