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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異動條文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意見徵詢作業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Solicitation of Opinions in Reviews of Initial Applications for TWSE Listing by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5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申請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意見徵詢作業要點(民國 96 年 10 月 29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3 條
本公司辦理申請上市案之意見徵詢時,應將申請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
、其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陳列地點、社會大眾得向本公司函送書面意見
之意旨與期限、本公司之地址暨其他必要事項(如附件一)函知各證券經
紀商公告予投資大眾周知;並於上開截止收件日以前,透過本公司每日「
基本市況報導系統」或電腦網站公告徵求書面意見。

附件一
凡社會大眾對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案,有任何意見或疑慮
者,得於    年    月    日前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及檢附相關資料送達
臺灣證券交易所(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十一樓上市服務部收):
1.意見表達者之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之影本乙份
  (其身分本公司予以保密)。
2.對申請股票上市案之意見及相關事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