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7 13:50
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民國 108 年 09 月 26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16 條
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之申報數量如下: 一、出借數量:標的有價證券的一個交易單位以上。 二、借券數量:標的有價證券的一個交易單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