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歷史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民國 94 年 10 月 19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7 條  
上市上櫃公司應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並使股東會在合法、有效、安全
之前提下召開。
上市上櫃公司應透過各種方式及途徑,並充分採用科技化之訊息揭露與投
票方式,藉以提高股東出席股東會之比率,暨確保股東依法得於股東會行
使其股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