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申請登記
一、新增
(一) 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第十
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七十七條之四辦理。
(二) 資格條件: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之華僑及外國自然人或外國
機構投資人。其中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依當
地政府法令設立登記者,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依主管機關八十六
年一月十三日 (86) 台財證 (四) 第 64825 號公告,係指具有中
國大陸地區以外之國籍,年滿二十歲持有身分證明者。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登記表:由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代理人 (或代表人) 填具完
成「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申請登
記表」,如表 1-1-1 及 1-1-2。
表 1-1-1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投資國內有價證
券申請登記表
┌──────────────────────────┐
│1.申請人 │
├──────────────────────────┤
│ 中文名稱: │
├──────────────────────────┤
│ 英文名稱: │
│ (須與所檢附文件完全一致) │
├──────────────────────────┤
│ 成立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
├──────────────────────────┤
│2.國別 │
├──────────────────────────┤
│ □ 1.日本 │
├──────────────────────────┤
│ □ 2.美國 │
├──────────────────────────┤
│ □ 3.英國 │
├──────────────────────────┤
│ □ 4.其他歐洲國家 (國名: ) │
├──────────────────────────┤
│ □ 5A. 香港 □ 5B 澳門 │
├──────────────────────────┤
│ □ 6A. 紐西蘭 □ 6B.澳洲 │
├──────────────────────────┤
│ □ 7.其他 (國名: ) │
├──────────────────────────┤
│3.型態 (請就所屬非基金型態或基金型態擇一勾選) │
├────────────┬─────────────┤
│□基金型態 │□非基金型態 │
├────────────┼─────────────┤
│類別: │類別: │
│ □公司型基金 │ □銀行 │
│ □信託型基金 │ □保險公司 │
│ □合夥型基金 │ □證券商 │
│ □退休型基金 │ □其他 (請敘明: ) │
│ □共同基金 │ │
│ □單位信託 │ │
│ □其他型基金 │ │
├────────────┴─────────────┤
│4.聲明事項: (自簽署日起生效) │
├────────────┬─────────────┤
│(1) 申請人擬匯入投資 貴│(1) 申請人擬匯入投資貴國有│
│ 國有價證券之資金非來│ 價證券之資金非來自臺灣│
│ 自大陸地區。 │ 或大陸地區。 │
│(2) 依申請人之基金章程或│(2) 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與內│
│ 成立契約等文件,其投│ 容屬實且無虛假。 │
│ 資或交易策略之性質,│(3) 申請人絕不以不當手段干│
│ 聲明係屬投資或避險目│ 擾金融市場運作。 │
│ 的: │ │
│ ○投資 │ │
│ (請務必勾選) │ │
│ ○避險 │ │
│(3) 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與│ │
│ 內容屬實且無虛假。 │ │
│(4) 申請人絕不以不當手段│ │
│ 干擾金融市場運作。 │ │
├────────────┴─────────────┤
│5.股東背景資料 (基金型態者可無須填寫) │
├────────────┬──┬──────────┤
│名 稱│國籍│統一編號或身分證號碼│
├──────┬─────┼──┼──────────┤
│*持股前三名│ │ │ │
│ 或持股比例│ │ │ │
│ 達5%以上│ │ │ │
│ (含) 之股│ │ │ │
│ 東,請填寫│ │ │ │
│ 名稱與國籍│ │ │ │
│ 。 │ │ │ │
│*上述股東屬│ │ │ │
│ 中華民國籍│ │ │ │
│ 者,請填註│ │ │ │
│ 營利事業統│ │ │ │
│ 一編號或身│ │ │ │
│ 分證號碼。│ │ │ │
├──────┴─────┴──┴──────────┤
│6.其他基本資料 (以下資料如無者請填”N/A”) │
├─────────────┬────────────┤
│ │名稱 │
├─────────────┼────────────┤
│管理公司 (Management Comp-│ │
│any) │ │
│ │ │
│電子郵件信彪: │ │
│ (E-mail Address) │ │
├─────────────┼────────────┤
│受託公司 (Trustee Company │ │
│;信託型基金請務必填寫,並│ │
│由受託公司於本申請登記表簽│ │
│署) │ │
├─────────────┼────────────┤
│顧問公司 (Advisory Company│ │
│) │ │
├─────────────┼────────────┤
│全球保管銀行 (Global Cust-│ │
│odian) │ │
├─────────────┴────────────┤
│申請日期: │
│代理人: (公司章) │
│代表人: │
│聯絡人員: │
│聯絡電話: │
│電子郵件信箱: │
│保管銀行: │
├──────────────────────────┤
│檢附附件清單: │
│1.代理人授權書或代表人指派書。 │
│2.符合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 │
│3.申請登記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親簽之登記表 (英文版) │
└──────────────────────────┘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之姓名及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 1-1-2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投資國內有價
證券申請登記表
┌──────────────────────────┐
│1.申請人 │
├──────────────────────────┤
│ 中文名稱: │
├──────────────────────────┤
│ 英文名稱: │
│ (須與所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完全一致) │
├──────────────────────────┤
│ 出生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
├──────────────────────────┤
│2.國別 │
├──────────────────────────┤
│ □ 1.日本 │
├──────────────────────────┤
│ □ 2.美國 │
├──────────────────────────┤
│ □ 3.英國 │
├──────────────────────────┤
│ □ 4.其他歐洲國家 (國名: ) │
├──────────────────────────┤
│ □ 5A. 香港 □ 5B 澳門 │
├──────────────────────────┤
│ □ 6A. 紐西蘭 □ 6B. 澳洲 │
├──────────────────────────┤
│ □ 7.其他 (國名: ) │
├──────────────────────────┤
│3.聲明事項 (自簽署日起生效) │
├──────────────────────────┤
│(1) 申請人擬匯入投資 貴國有價證券之資金非來自臺灣或│
│ 大陸地區。 │
├──────────────────────────┤
│(2) 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與內容屬實且無虛假。 │
├──────────────────────────┤
│(3) 申請人絕不以不當手段干擾金融市場運作。 │
├──────────────────────────┤
│申請日期: │
│代理人: │
│代表人: (公司章) │
│聯絡人員: │
│聯絡電話: │
│電子郵件信箱: │
│保管銀行: │
├──────────────────────────┤
│檢附附件清單: │
│1.代理人授權書或代表人指派書。 │
│2.符合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 │
│3.申請登記之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親簽之登記表 (英文版│
│ ) │
└──────────────────────────┘
申請人之姓名及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檢附文件: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申請辦理登記,應備齊下列文件:
2.1 代理人授權書或代表人指派書。
2.2 符合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
2.2.1 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護照、身分證或其他附相片足資證
明國籍及身分之文件。
2.2.2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
(1) 非基金型態
I 公司
當地政府單位核發之成立證書,如公司執照。如無公司
執照,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 有主管機關存檔紀錄之公司章。
(II) 當地國稅局出具之資格證明。
II 其他依法成立之組織,如政府投資機構、慈善團體、基
金會及學術單位等,應出具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書或
函件。
如無證書或函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 有主管機關存檔紀錄之組織章程。
(II) 為申請人成立依據制訂之法令專章。
(III) 當地國稅局出具之資格證明。
(2) 基金型態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書或函件。如無上述文件,得
以下列文件擇一替代:
(I) 主管機關網站公布基金完成註冊登 記之紀錄。
(II) 公開說明書、信託契約書或私募備忘錄等有主管機關之
存檔紀錄。
2.3 基金型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於登記表聲明事項第 2 點勾選
「避險」或「投資」及「避險」者,本公司得視需要於完成登
記後,請投資人提供基金章程或成立契約及投資或交易策略說
明文件等相關文件。
(四) 作業流程
1 登記表資料傳輸:由申請登記之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代理人 (或
代表人) 於本公司系統線上傳送該填具完成之申請登記資料,經
系統線上檢核無誤後,本公司即製發「完成登記證明」。
2 相關資料送交本公司:申請登記之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代理人 (
或代表人) 傳送申請登記資料至本公司系統後,檢送申請登記之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親簽之登記表英文版 (應與傳輸至本公司資料
內容完全相同) 連同列印完成之登記表中文版及上述 (三) 申請
文件第 2 項所述之文件,送本公司備查,由本公司定期進行相
關資料之檢核。
3 不予登記:依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辦理登
記,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得不予登記:
3.1 登記書件內容或事項經發現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
3.2 登記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經本公司通知五日限期
補正,屆期不能完成補正者。
3.3 違反本辦法或證券管理法令,情節重大者。
二 變更
已完成登記之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登記事項內容如有異動者,其代理
人 (或代表人) 應即向本公司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一) 申請說明
1 更名
由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或其代理人 (或代表人) 於本公司系統傳送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更名申請登記表」,如表 1
-3-1,經系統線上檢核無誤後,即可列印「完成變更登記證明」
,如表 1-4 ,並可逕至證券商辦理開戶變更,相關書件資料無
需送本公司備查,惟本公司得視需要隨時請投資人提供相關資料
。
表 1-3-1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更名申請登記表
┌──────────────────────────┐
│身份編號: │
├──────────────────────────┤
│1.申請人 │
├────────────┬─────────────┤
│ 舊中文名稱: │ 舊英文名稱: │
├────────────┼─────────────┤
│ 新中文名稱: │ 新英文名稱: │
├────────────┴─────────────┤
│2.代理 (表) 人及保管銀行 │
├────────────┬─────────────┤
│ 代理人: (公司章) │保管銀行: │
├────────────┼─────────────┤
│ 聯絡人員: │代表人: │
├────────────┼─────────────┤
│ 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
├────────────┴─────────────┤
│3.型態 (請就所屬非基金型態或基金型態擇一勾選) │
├────────────┬─────────────┤
│□基金型態 │□非基金型態 │
├────────────┼─────────────┤
│類別: │類別: │
│ □公司型基金 │ □銀行 │
│ □信託型基金 │ □保險公司 │
│ □合夥型基金 │ □證券商 │
│ □退休型基金 │ □其他 (請敘明: ) │
│ □共同基金 │ │
│ □單位信託 │ │
│ □其他型基金 │ │
├────────────┴─────────────┤
│4.聲明事項: (自簽署日起生效) │
├────────────┬─────────────┤
│(1) 申請人擬匯入投資 貴│(1) 申請人擬匯入投資貴國有│
│ 國有價證券之資金非來│ 價證券之資金非來自臺灣│
│ 自大陸地區。 │ 或大陸地區。 │
│(2) 依申請人之基金章程或│(2) 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與內│
│ 成立契約等文件,其投│ 容屬實且無虛假。 │
│ 資或交易策略之性質,│(3) 申請人絕不以不當手段干│
│ 聲明係屬投資或避險目│ 擾金融市場運作。 │
│ 的: │ │
│ ○投資 │ │
│ ○避險 │ │
│(3) 申請人所提供之文件與│ │
│ 內容屬實且無虛假。 │ │
│(4) 申請人絕不以不當手段│ │
│ 干擾金融市場運作。 │ │
└────────────┴─────────────┘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之姓名及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 1-4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完成變更登記證明
┌──────────────────────────┐
│身份編號: │
├──────────────────────────┤
│戶名 │
├────────────┬─────────────┤
│投資人新帳戶名稱: │投資人舊帳戶名稱: │
│ ── │ ── │
├────────────┼─────────────┤
│投資人新英文名稱: │投資人舊英名名稱: │
├────────────┴─────────────┤
│代理人及保管銀行 │
├────────────┬─────────────┤
│新代理人: │舊代理人: │
├────────────┼─────────────┤
│新保管銀行: │舊保管銀行: │
├────────────┴─────────────┤
│完成變更登記日期: │
└──────────────────────────┘
2 變更代理人或代表人
由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或其代理人 (或代表人) 於本公司系統傳送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變更代理人 (或代表人) 申
請登記表」,如表 1-3-2,並列印「完成變更登記證明」,如表
1-4 ,即可逕至證券商辦理開戶變更,相關書件資料無需送本公
司備查,惟本公司得視需要隨時請投資人提供相關資料。
3 其餘項目之變更:除上述變更外,登記表第五項股東背景資料及
第六項其他基本資料之變更,由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代理人 (或
代表人) 自行於本公司系統維護更新,相關書件資料無須送交本
公司備查。
表 1-3-2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變更代理人 (或代
表人) 申請登記表
┌──────────────────────────┐
│身份編號: │
├──────────────────────────┤
│1.申請人 │
├────────────┬─────────────┤
│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
│2.代理 (表) 人及保管銀行 │
├────────────┬─────────────┤
│ 舊代理人: │舊保管銀行: │
├────────────┼─────────────┤
│ 新代理人: (公司章) │新保管銀行: │
├────────────┼─────────────┤
│ 聯絡人員: │新代表人: │
├────────────┼─────────────┤
│ 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
└────────────┴─────────────┘
三 註銷
(一) 申請作業說明
申請註銷之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代理人 (或代表人) 於本公司系統傳
送「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註銷申請登記表」,如表 1
-5 ,並將納稅代理委託書影本或台北市國稅局出具同意函傳真至
本公司確認後,即可列印完成註銷證明,如表 1-6,並至證券商處
辦理開戶註銷。
表 1-5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申請註銷登記表
┌──────────────────────────┐
│身分編號 │
├──────────────────────────┤
│1.申請人 │
├──────────────────────────┤
│ 中文名稱: │
├──────────────────────────┤
│ 英文名稱: │
├──────────────────────────┤
│2.保管銀行及代理人 │
├──────────────────────────┤
│保管銀行: │
├──────────────────────────┤
│代理人: (公司章) │
├──────────────────────────┤
│聯絡人員: │
├──────────────────────────┤
│電話: │
└──────────────────────────┘
表 1-6 臺灣證券交易所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完成註銷登記證明
┌──────────────────────────┐
│身分編號: │
├──────────────────────────┤
│投資人帳戶名稱: │
├──────────────────────────┤
│投資人英文名稱: │
├──────────────────────────┤
│保管銀行: │
├──────────────────────────┤
│代理人: │
├──────────────────────────┤
│完成註銷登記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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