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Rules
借券人對於最後過戶日仍留存其證券集保帳戶內之借入標的證券,應於該 標的證券現金權益或證券權益分派之最後過戶日後十個營業日內,委託其 證券商輸入本公司借券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