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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上市證券拍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Auction of Listed Securities by Consignment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9 條
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方法拍賣之證券,依下列順序及各買進委託
所報價格依次成交: 
一  申報之買價較高者優先成交。
二  申報之買價相同時,按各委託申報數量之比例分配至整拍賣單位為止
    。如尚有餘量,按電腦隨機排列順序依次成交,每筆委託以分配一拍
    賣單位為限。
依前項順序依次成交數量總額未達公告拍賣數量時,由本公司洽商申請拍
賣證券商另定處理辦法。
拍賣委託人參加競買之申報,或低於宣佈拍賣底價之申報,或不能依第一
項規定為拍賣成交之申報,均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