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以媒體申報財務報表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Guidelines Governing the Electronic Filing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y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3
參、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已開業之證券商;金融機構兼營之證券商暫不適
    用之,惟其應將證券部門之月計表、收支概況表暨附表用印後依第伍
    點第三項之媒體方式向本公司申報;期貨商兼營證券業務者,應以其
    證券部門之財務資料申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