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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rading of Call (Put) Warra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認購(售)權證
第 15 條
除發行條件另有約定者外,委託人行使權利請求履約之認購權證,其履約
給付方式為「證券給付,惟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結算」者,如同一營業日
發行人以部分證券給付、部分現金結算方式履約時,以證券商向本公司提
出請求履約之時序較優先者,先行採證券給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