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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124 條
爭議當事人不遵守本章規定申請仲裁,而逕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時,他造得
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規定,請求法院駁回其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