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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股票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Trading of Foreign Stock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11 條
撮合成交時,買賣申報之優先順序依下列原則決定:
一  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
    報。
二  同價位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但開市前輸入之同價位申
    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