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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交易管理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Stabilization of Trades of Listed Securities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03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3 條
下列承銷案件得進行安定操作交易:
一  現金增資採全數提出承銷且全數辦理詢價圈購配售者。
二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公開招募案件採全數辦理詢
    價圈購配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