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Audit Committee Charter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7 條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本委員會各獨立董事成
員。但有緊急情事者,不在此限。
本委員會應由全體成員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召集人請假或因
故不能召集會議時,由其指定其他獨立董事成員一人代理之;召集人未指
定代理人者,由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本委員會得請本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
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及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
本委員會召開時,應備妥相關資料供與會之委員會成員隨時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