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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Regulating TWSE Primary Listed Companies and Taiwan Innovation Board Primary Listed Companies After Listing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管理 > 第一上市
第 4 條
第一上市公司應於上市年度及其後二個會計年度內,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
應於上市次一年度起之三個會計年度內,於檢送書面年報時,一併於本公
司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前一年度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
告。
前項期限屆滿後,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自願委託會計師為
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會計師專案審查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應依我
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三節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