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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數投資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Review of Listing of Exchange Traded Not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第 11 條
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申請上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本公司得不予
同意,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申請文件不完備,經本公司限期補正,逾期不能完成補正者。
二、申請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隱匿情事者。
三、有發行處理準則第八條所定情事者。
四、有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或其他經本公司限制不得申請其指數投資證
    券上市之情事,且未逾限制期間者。
五、其他經本公司認為不宜上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