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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Ethical Corporate Management Best Practice Principles for TWSE/GTSM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2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6 條
(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上市上櫃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
,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應遵循相關法規
與國際準則,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其消費
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以防止產品或服
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有事實
足認其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原
則上應即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