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rms Trading in Securities on a Fixed-Term, Fixed-Amount Basi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19 條
證券商以經紀業務方式辦理定期定額業務,僅得以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
買進有價證券。
各委託人因前項方式買進有價證券者,該買進金額不列入其單日買賣額度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