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13 日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20 條
董事、監察人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或續派者,均得連任。如遇補足缺額
之董事或監察人時,均以補足原任未滿之任期為限。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twse-regulation.tw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