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融字第 83197921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05 月 09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71 條 (077.01.29)
  • 要  旨:
    銀行兼營證券商依法購入之有價證券不受銀行法第八十三條投資有價證券
    額度限制
    

    主    旨:銀行兼營證券商依證券交易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所購入之有價證券,不受銀
              行法第八十三條之投資有價證券額度限制,請查照。
    說    明:復貴行八十三年四月八日 (83) 中總信字第○一七號函。

    資料來源:
    金融法規通函彙編 第 15 輯 3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財政部民國 86 年 10 月 13 日台財融字第 86647134 
      號函,不再援引適用。
    2.本筆資料,依據財政部民國 89 年 12 月 5  日(89)台財融字第 897
      72314 號函,不再援引適用。
    3.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公告,
      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3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4.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1  年 9  月 2  日公告,
      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3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