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融(五)字第 9070126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1 月 12 日
要  旨:
廢止「在台無住所之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申請開設新臺幣帳戶注意事項」

主    旨:廢止「在台無住所之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申請開設新臺幣帳戶注意事項」
          。
說    明:為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有關首揭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業已增訂於「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二條之一在案,爰廢止該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財政部公報 第 39 卷 1944 期 514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4  月 14 日公告,
  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