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主 旨:公告修正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一三七條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依 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九十) 台財證 (三) 第一○三九八六號函 。 (法源資訊編:附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修正條文請參閱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4 月 14 日公告, 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