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證(一)字第 0058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03 月 28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36 條 (057.04.30)
  • 要  旨:
    強化資訊公開,以利投資人及時取得重要投資資訊

    主 旨:為強化資訊公開,以利投資人及時取得重要投資資訊,請切實依說明之規
    定辦理。
    說 明:一 依據「強化上市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資訊公開體系改進方案」會議決議
    辦理。
    二 各證券商對於各上市公司定期公告之財務報告,應依產業別予以剪貼
    後,影印張貼供投資人參考,對於未依規定公告之公司並予顯著標明

    三 設置公佈欄及閱覽室,張貼及分類陳列各上市公司公開之財務業務資
    訊,與相關單位分送之資料函令。
    四 本會及台灣證券交易所將不定期派員瞭解實施情形。
    資料來源: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771 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1 日公告,
      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