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內容:一 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第四款規定辦理。 二 同時經營期貨經紀與期貨自營業務或專營期貨自營業務之本國專營期 貨商 (以下簡稱專營期貨自營商) 及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 擇權造市者,基於股票選擇權交易之對沖避險及履約交割所需,得另 開立證券交易帳戶 (以下簡稱本帳戶) 買賣股票選擇權標的證券,並 得進行該標的證券之借券賣出或融券賣出。其相關規範如下: (一) 開戶型態: 1 本帳戶限於證券經紀商開立。惟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 擇權造市者,得於證券自營部門帳戶中以另設分戶之方式開立。 2 本帳戶僅得用以從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上市股票選 擇權標的證券之相關交易。 3 本帳戶中之標的證券,除本會另有規定外,不得申請領回,並不 得辦理質押或出借。 (二) 額度限制: 1 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於本帳戶之標 的證券數額,以沖銷股票選擇權之價格風險,及因應股票選擇權 到期履約交割所需者為限。本帳戶並應符合下列額度限制: (1) 持有任一標的證券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股票選擇權賣出買 權及買進賣權未沖銷部位總額所表彰標的證券數之百分之六十 。 (2) 借券賣出或融券賣出任一標的證券之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 股票選擇權買進買權及賣出賣權未沖銷部位總額所表彰標的證 券數之百分之六十。 (3) 持有標的證券之成本總額,加計借券賣出或融券賣出標的證券 以賣出價格計算之總市值,以及依規定以自有資金投資國內上 市股票、國內上市公司債、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轉投 資期貨經理事業及其他事業之金額,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額 ( 於兼營期貨自營商為其指撥營運資金) 之百分之四十。 (4) 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得借入股票 選擇權標的證券,以支應其到期履約交割之需要;借入之標的 證券應以借券成交日收盤價計算之金額,併予計入前項額度之 限制。 (5) 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以本帳戶於 集中市場買進標的證券,或因股票選擇權到期交割所取得之標 的證券,應優先償還借券賣出或融券賣出部分。 2 專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因從事股票選擇權 業務,依前述規定持有股票選擇權之標的證券,不計入本會九十 年十一月八日 (九○) 台財證 (七) 字第一五三五二九號函有關 以自有資金投資國內上市股票、國內上市公司債及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受益憑證之金額,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額或淨值較低者百分 之十之限制。惟加計依規定以自有資金投資同一國內上市股票之 數量,仍應符合本會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八九) 台財證 (七 ) 字第四四五三四號函有關「持有任一國內上市公司股份之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百分之十。」規定。 3 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因從事股票選擇權 業務所持有之標的證券加計證券自營部門持有同一標的證券之數 量,應符合「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證券商除 由金融機構兼營者依銀行法規定外,其經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業 務者,持有任一公司股份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之百分之十」規定。 (三) 撥轉規範: 1 專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為辦理股票選擇權 到期履約交割,得將其原自有資金運用證券交易帳戶所持有之標 的證券,撥轉至本帳戶。 2 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為辦理股票選擇權 到期履約交割,得將證券自營部門帳戶 (不含各商品之避險專戶 ) 所持有之標的證券,撥轉至本帳戶。惟辦理上開撥轉作業前, 應依證券與期貨部門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之原則,將標的證券移 轉程序、部門間通報及陳核程序、內部轉撥計價及相關損益計算 等作業規範,明定於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四) 控管措施: 1 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應逐日記錄各 股票選擇權持有部位及本帳戶內標的證券數量等資訊。 2 本帳戶逾越前開額度限制時,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 選擇權造市者,應儘速調整至規定限額內,而在符合規定前,不 得再買進標的證券。 三 前開淨值之計算,以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 (於兼營 期貨自營商為期貨部門) 前一個月底月報表為計算標準。 四 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辦理前開標的證券 之借貸交易,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之 相關規定辦理。 五 專、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應依前揭規範,就 買賣股票選擇權標的證券、辦理該標的證券之借券賣出或融券賣出及 借入該標的證券之開戶型態、額度限制、撥轉規範及控管措施等相關 作業原則,增訂於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確實執行之。 六 兼營期貨自營商同時擔任股票選擇權造市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本會 九十二年二月十八日台財證七字第○九二○○○○六五九號函,前因 股票選擇權到期履約交割,暫時存放於證券自營部門之標的證券,應 撥轉至本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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