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台期稽字第 0940004463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30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19 條 (094.05.06)
  • 要  旨:
    檢附「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計算及自有資金運用說明」

    主 旨:檢附「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計算及自有資金運用說明」如附件,請 查
    照。
    說 明: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94 年 5 月 20 日證期
    七字第 0940112238 號函辦理。
    二、本公司就現行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 (ANC) 計算及自有資金運用
    相關規範予以彙整後,編寫本說明供期貨商計算時參考。
    三、有關本說明內容宣導事宜,本公司將併同本 (94) 年度辦理內控標準
    規範修訂宣導時一併進行宣導,屆時並印製書面計算說明資料分送各
    期貨商參考。
    四、前揭「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計算及自有資金運用說明」內容,各期
    貨商自即日起可至本公司網站
    (www.taifex.com.tw/chinese/home.htm) →「期貨商專區」內查詢
    及下載。
    正 本:各專兼營期貨商、複委託期貨商、本公司公布欄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各部門、博
    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網站

    相關圖表:
  • 附件: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計算及自有資金運字說明.DOC
  •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3  年 7  月 9  日公告,
      於民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