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職前 訓練之機構,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在職訓練之機 構
全文內容:依據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指定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職前訓練之機 構,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為證券商業務人員在職訓練之機構。
行政院公報 第 11 卷 124 期 15679 頁 證券暨期貨月刊 第 23 卷 8 期 7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