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經濟部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 0980060305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03 日
相關法條:
  • 公司法 第 192-1 條 (098.05.27)
  • 證券交易法 第 14-2 條 (098.06.10)
  • 要  旨:
    有關獨立董事之規定,因公司法並無獨立董事之規定,且獨立董事及審計
    委員會係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規定,故公司撤銷公開發行後,獨立董事當然
    解任
    

    全文內容:公司撤銷公開發行後,獨立董事當然解任
              經洽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 年 6  月 18 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
              0011787 號函略以:「考量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係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規
              定,故公司撤銷公開發行後,獨立董事似宜當然解任」,又公司法並無獨
              立董事之規定,是以,所詢請參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意見辦理。
    資料來源:
    經濟部商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