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稽字第 098050494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2 條 (098.06.16)
  • 要  旨:
    為配合開放證券交易輔助人制度,訂定「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
    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及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期貨商
    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依此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執
    行
    

    主 旨:配合開放證券交易輔助人制度,茲訂定「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
    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及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並自即
    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 明:一、案經報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 年 12 月 25 日金管證券
    字第 0980064580 號函准予備查。
    二、旨揭標準規範係由本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依「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及相關規定研議訂定。
    三、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先依「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
    務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證券商委任期貨商經
    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先依旨揭「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均應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執行。
    四、旨揭標準規範內容置於本公司網站(www.twse.com.tw →「產品與服
    務」→「證券商服務」→「稽核部」→「文件下載」),請自行下載

    正 本:各證券商、各期貨商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
    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
    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稽核部

    相關圖表:
  •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98年12月30日修正內容﹝證券IB﹞.ZIP
  • 「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98年12月30日公告訂定﹞.ZIP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