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本公司修正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查詢證券集中交 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如附件),請貴公司於營業處所公告 投資人周知,請查照。 說 明:一、本公司受理現場(含通訊)查詢投資人開戶及交易等二項實務作業時 ,迭有遇申請人更名之情形,為佐證係屬同一人,應請投資人另檢附 經變更登記後之戶口名簿或法人機構變更登記證明文件,以供核驗。 二、另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升數位化服務,簡化辦理旨揭查詢作業程序及 增加效率,大幅簡省查覆人力或等候時間之成本,請協助轉知所屬投 資人,多採用「網際網路」方式申請,申請人僅須具備「自然人憑證 」或「證券下單憑證」或「工商憑證」後,即可經由網際網路連結至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個人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網 址為 https://investor.twse.com.tw/)。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法源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博仲 法律事務所、本公司電腦規劃部(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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