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推字第 106090328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04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查詢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 第 1、2、3、4、5 條 (106.12.04)
  • 要  旨:
    檢送更正後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查詢證券集中交易市
    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
    

    主 旨:檢送本公司更正後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查詢證券集中
    交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如附件—以下簡稱「作業程序」)
    ,請貴公司於營業處所公告投資人周知,請查照。
    說 明:為響應節能減碳,提升數位化服務,簡化辦理旨揭作業程序及增進效率,
    大幅簡省查覆人力或等候時間之成本,請協助轉知所屬投資人,多採用「
    網際網路」方式申請,申請人僅須具備「自然人憑證」或「證券下單憑證
    」或「工商憑證」後,即可經由網際網路連結至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投資人個人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網址為 https://investor.twse
    .com.tw/),另提供相關簡介說明之 2 則影音連結,請點選: https://
    www.youtube.com/watch?v=bdlTMjFka0Q 及https://youtu.be/QOfofrHd_
    0c,俾瀏覽參考。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法源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博仲
    法律事務所、本公司電腦規劃部(均含附件)
    相關圖表:
  • 附件一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查詢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