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主辦證券承銷商受託協助委任公司遵循我國法令暨本公司上市相關 規章應行注意事項要點」常見問題與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為強化主辦證券承銷商協助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上市公司及創新板 第一上市公司遵循我國證券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章之職責,業於 110 年 3 月 31 日公告修正「主辦證券承銷商受託協助委任公司遵 循我國法令暨本公司上市相關規章應行注意事項要點」,另復以 110 年 4 月 9 日臺證上二字第 1101701055 號函促請主辦證券承銷商 及委任公司換約,並說明主要修正重點在案。 二、惟自前揭規章公告實施以來,屢有主辦證券承銷商或第一上市公司洽 詢執行受託協助法遵相關事項,爰彙集外界承詢問題編製旨揭常見問 題與說明如附件,並置於本公司網站(查詢路徑:首頁> 上市公司> 外國企業來臺上市> 外國企業來臺上市常見問題與說明;網址:http s://www.twse.com.tw/zh/page/listed/alien-business/qanda.html ),俾利參考及遵循。 正 本:各第一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含 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本公司上市一部(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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