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 113180346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9 日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第 41 條 (113.03.11)
  •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國內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本
    國發行人申請創新板「股票上市申請書」、「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
    請書」、「第一上櫃公司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
    改列第一上市申請書」及「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並
    自公告日起實施
    

    主    旨:修正本公司國內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本國發行人申請創新板「
              股票上市申請書」、「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第一上櫃公
              司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改列第一上市申請書」
              及「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如附件 1  至 6,自公告日
              起實施。
    依    據: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 41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為落實節能減碳,爰增列部分上市申請書件得採電子方式遞送。
    相關圖表:
  • 國內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PDF
  • 國內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 本國發行人申請創新板「股票上市申請書」.PDF
  • 本國發行人申請創新板「股票上市申請書」.DOC
  • 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PDF
  • 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DOC
  • 第一上櫃公司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PDF
  • 第一上櫃公司股票第一上市申請書.DOC
  • 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改列第一上市申請書.PDF
  • 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改列第一上市申請書.DOC
  • 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PDF
  • 外國發行人股票創新板第一上市申請書.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