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貴公會建議證券商受理線上開戶作業,採「銀行帳戶」進行身分核驗者, 於整合式單一開戶流程中可沿用銀行之手機簡訊 OTP 驗證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公會 114 年 1 月 20 日中證商業一字第 1140000428 號函。 二、按本公司「證券商受理線上開戶委託人身分認證及額度分級管理標準 」第 2 條第 2 項規定,證券商線上開戶依上開標準第 2 條第 1 項如「洽往來交割銀行」、「視訊影像」及「銀行帳戶」等所列方式 進行身分確認後,應輔以手機簡訊傳送一次性安全密碼(OTP )或由 專人電訪等方式強化驗證,合先敘明。 三、旨揭建議事項,本公司研議後認為證券商建立銀證一站式開戶流程, 因客戶需重複驗證 OTP,尚存優化空間。因此,若符合下列條件,證 券商得於整合式單一開戶流程中沿用銀行端的手機簡訊 OTP,以強化 驗證機制: (一)銀證一站式開戶流程,應確保於同一作業階段完成客戶上傳證券開 戶所需文件、委託人身分驗證、手機簡訊一次性安全密碼(OTP ) 驗證、綁定銀行交割帳戶等作業。 (二)客戶於線上開立銀行交割帳戶過程若採用銀行帳戶進行身分驗證, 應確保其曾臨櫃辦理相關手續之事實。 (三)銀行端應留存簡訊 OTP 認證軌跡及相關紀錄供證券商端查詢。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國際通商法律 事務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秘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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