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 114050132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25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 21 條 (113.05.08)
  • 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 第 3 條 (114.04.24)
  • 要  旨:
    配合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第 3  條修正,開放證券商
    經客戶同意得將新臺幣分戶帳款項撥入依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
    理規則第 21 條第 2  項所定之外幣專戶,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
    準規範」,並自即日起實施
    

    主 旨: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 明: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 年 4 月 22 日金管證券字第 1
    1403320061 號函同意照辦,暨依據本公司 114 年 4 月 24 日臺
    證輔字第 1140007254 號公告辦理。
    二、旨揭內容係配合「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第 3
    條修正,開放證券商經客戶同意得將新臺幣分戶帳款項撥入依證券商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 21 條第 2 項所定之外幣專戶,
    爰修正旨揭標準規範,請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期貨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
    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
    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秘書部(含附件)、
    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相關圖表:
  •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對照表(CA-11500).PDF
  • 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對照表(CA-11500).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