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Enforcement Guidelines Governing Pre-Listing Performance Presentations for Initial Securities Listing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管理 > 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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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充分揭露初次申請股票或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申請公
    司)之財務、業務資訊,以為投資決策之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包括法人說明會、發行說明會及任何
    發布有關申請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之集會。
8
八、申請改列上市案件,除依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四十條第二
    項但書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未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者外,其改列
    上市前之業績發表會準用本要點規定。
    股票已在櫃檯買賣之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未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者,不適
    用本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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