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要點規定意見書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
(一)作業辦法第四條永續指標之確信標準,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 3000 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
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辦理。
(二)作業辦法第四條之一溫室氣體之確信標準,應依下列標準之一辦理
,但上市上櫃公司之部分營運據點屬環境部公告應盤查登錄溫室氣
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1.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 3410 號
「溫室氣體聲明之確信案件」。
2.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 ISO14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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