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Certification of Corporate Stock and Bond Issues by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4 日
第 7 條
辦理證券簽證之有關人員,如有違法行為,應負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