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nance Enterpris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12 日
第 65-1 條
本規則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證券金融事業不符前條
第二項規定者,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調整之;不符前條第三項規
定者,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