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Credit Rating Agenc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 7 條
信用評等事業經營下列業務:
一、從事信用風險程度或績效之評等。
二、提供與評等相關之諮詢服務。
三、進行與評等業務相關之出版事宜。
四、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