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設置標準 英
Standard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Securities Firms
設置證券商,發起人應檢具左列書件向本會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格式如附件一) 。 二、公司章程。 三、營業計劃書:載明業務經營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場地 設備概況及未來三年之財務預測。 四 發起人會議記錄。 五 發起人名冊 (格式如附件二) 。 六、發起人無第四條規定各款情事之聲明文件 (格式如附件三) 。 七 已依第七條規定存入款項之證明文件。 八 已依第八條規定取得電腦連線之承諾文件。 九 其他經本會規定應提出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