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簡則」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Listing Review Committee Charter"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20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第 2 條
本委員會審議事項如下:
一、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件。
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之申復案件。
三、公司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三條之二十二或第五十三條之二十三申
    請上市之案件。
四、對申請股票上市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為一定期間內拒絕接受其所簽證之
    申請股票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之處置案。
五、前款受處置會計師提出之申復案件。
六、董事會或董事長交議之證券上市相關案件。
本委員會審議之結論或意見,依規應提請董事會決議者,僅提請董事會參
酌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