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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實施全面款券劃撥制度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Book-Entry Transfer System in the Centralized Securities Exchange Market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26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結算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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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款券劃撥制度實施前,委託人已簽訂「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
    完成開戶手續,但未開設款券劃撥帳戶者,應於委託買賣或辦理交割
    前,完成補開設手續,俾使證券經紀商辦理款券劃撥轉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