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Share Repurchase by Exchange-Listed and OTC-Listed Companies
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 2、6 條條文,依第 13 條規定: 自一百十五年五月一日施行。
公司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情事買回股份,作為股權轉換之 用者,應於轉換或認股辦法中明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