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Share Repurchase by Exchange-Listed and OTC-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22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01 日
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 2、6 條條文,依第 13 條規定:
自一百十五年五月一日施行。
第 13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第十條之一
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八條第
三項但書自一百零二會計年度施行,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
第二條及第六條自一百十五年五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