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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Public Tender Offers for Securitie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第 4 條
本辦法所稱應賣人係指擬讓售其持有被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