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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Public Tender Offers for Securitie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第 6 條
公開收購人申報與公告非屬同一日者,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期間之
起算以先行申報或公告之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