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Information Filing by Companies with TWSE Listed Securities and Offshore Fund Institutions with TWSE Listed Offshore Exchange-Traded Fu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01 日
一百十四年九月三十日修正第 3-6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一日起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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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上市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申報之資訊,本公司認為必要者,得於本公司指
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設置專區公布相關財務彙整資訊,以提醒投資
人注意,所公布之財務資訊項目由本公司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