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Enforcement Guidelines Governing Pre-Listing Performance Presentations for Initial Securities Listing
八、申請改列上市案件,除依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四十條第二 項但書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未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者外,其改列 上市前之業績發表會準用本要點規定。 股票已在櫃檯買賣之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未辦理對外公開銷售者,不適 用本要點規定。